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和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豫教高〔2023〕31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校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和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1.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从在职的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中遴选1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2.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从在职的专任教师遴选3名向省教育厅推荐,原则上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仲景教学名师中遴选,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二、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学生评价优秀;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应主持有省级及以上重要教学改革项目,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完成人,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级及以上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负责人,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科研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申报人应为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非现任校级领导,非国家高层次人才和中原英才计划人选,非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人选。
3.申报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原则上应主持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省级及以上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负责人;发表出版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较强;申报人非现任校级领导。
(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学校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经学科归属单位申报,由相关学院进行推荐;学校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业绩积分排名,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评审,最后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申报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2.评审公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指标体系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对评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推荐复评。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经教育厅遴选公示后,人选名单报至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人选进行复评。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名师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请于9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人选《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其他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候选人后提交。
联系人:吴仲鑫,孙瑞芹,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