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按照“尊重规律、宽容失败、精准服务”的原则,为解决我校科研人员因项目逾期无法申报省级科研项目的难题,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结题方式与流程
(一)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及经费决算表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
(四)申请终止项目需提供如下结题材料:
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项内容应填写完整,研究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2.项目经费决算表。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
3.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各业务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结题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科技处A106,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二)报送要求。项目承担业务单位应按要求组织集中结题清理工作,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核。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至科技处。
(三)结余经费。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永升,周艳丽 65955107
邮箱:zhouyanli107@126.com
学校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