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38号)要求,现开展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5.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分配
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8个。中医学院(仲景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二、三临床医学院各推荐不超过2人,其他院部各推荐不超过1人。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按分配名额数,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可向归属学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各院部组织初评,于10月9日12:00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请报送申请人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1份(含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把好人选质量关,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 系 人:史晶晶
联系电话:0371-65921318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